一、 对于需要维修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直接与维修单位联系维修事宜。
二、 对于保修期外的设备,报修前须先填写《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登记表》。500元以上的设备维修由实验室主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管理员负责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三、 实验室需要报废的设备,须符合学校设备报废的具体规定。报废前须填写《设备报废登记表》,上报资产管理员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报废手续,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账面上及时做好记录,保存上级部门转来的报废设备批准清单。
四、 报废设备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处理,处理后的收入上交市财政。
五、 无论教学或课题经费购买的设备,均属国家财产,个人无权外借、变卖和处理报废设备。违规者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 未尽事宜及更新的规定,以学校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和通知为准。
撰稿:瞿文燕
审核:陈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