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实验教学服务,根据南京晓庄学院设备管理制度和《新闻传播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借用规定》,特制定本实验仪器设备分 级使用权限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针对实验中心以实验教学、科研为使用目的,可供外借使用的摄影、摄像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而特别制定的。此部分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由实验中心器材室统一管理。借用对象仅限于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在一定时期开设相关专业课以及从事教研、科研活动的教师和学生。
一、实验仪器、设备分级界定办法:
1. 由实验教师及相关实验室提出年度实验仪器、设备分级明细清单,由新闻传播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实施。
2. 实验仪器、设备分级界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级别。
二、使用者权限分级界定办法:
1. 设备使用权限界定分为一级权限、二级权限、三级权限、四级权限。其中一至三级为基础使用权限。四级权限为高级专业权限,由实验中心根据专项考核予以个别认定。
2. 一般情况下,本科生一年级为一级权限,二年级为二级权限,三年级以上为三级权限。每学年专业课程通过率低于70%者,暂不予升级设备使用权限。特定实验课程不及格,由实验中心认定,可以暂缓升级使用权限。
3. 相应等级权限的学生,确因专业实践能力表现出众,达到高一级别权限水平者,可以提交相关专业课程成绩、达到相应等级水平的作品、获奖作品,申请更高一级使用权限。
三、分级使用管理实施:
1.申请更高一级(非正常升级权限)使用权限资格由实验中心直接受理。由实验中心设备使用权限等级资格评议小组评议决定。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结束前一月内接受申请,每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公布批准情况。
2. 学生分级使用设备由实验中心建档记录。学生借用手续按《新闻传播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借用规定》办理。借用者凭个人校园卡,按具体使用权限的规定办理符合相应权限借用设备的借用手续。应按要求先填写《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经审核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借用。
3. 用于教学、教研科研等使用的外借部分设备分级清单,根据每学期设备投入使用的情况,于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在实验中心网站及实验中心器材管理室门口公布更新清单。
4. 借用人要妥善保管,按时归还仪器、设备。三级(含三级)以上精密、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原则上当天借用当天归还,不在实验室以外过夜。四级实验仪器、设备一般在实验室内并在责任教师的现场指导下使用。个别需要在实验室外场地使用的,需要有责任教师现场指导使用。
5. 其余借用、保管、事故处理及赔偿事宜按《新闻传播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借用规定》执行,未尽事项按南京晓庄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晓庄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实验中心
2024年1月
撰稿:瞿文燕
审核:陈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