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瞿文燕发布时间:2021-04-07动态浏览次数:1180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自行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校《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校内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流程要求如下:

1.采购申请:承办单位在学校信息门户“采购内控”系统中填报采购申请,明确经费来源和采购需求。

2.采购过程:项目获批后,承办单位成立工作小组,通过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形式自行采购。

3.采购结果:承办单位在“采购内控”系统中上传询价单、询价确认单或单一来源情况说明后,录入采购结果。询价单中须明确、统一各项采购需求;单一来源采购须充分论证、明确原由。

4.合同签订:承办单位在“采购内控”系统中上传合同文件电子稿,经审核后,经办人可携带询价确认单复印件及采购内控系统中打印的合同审批表申购单至国资处办理合同签章。自行采购项目须采用我校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附件1、附件2),或者相关行业的范式合同模版

5.项目实施:严格按采购流程办理,注意各环节时间衔接,杜绝出现虚假询价、先行签约后补流程、同类项目拆分采购、询价需求与合同文本不符等情况。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货物类).docx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服务类).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46日